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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考申论经典范文

时间: 谢君2 申论辅导

  广东公考申论经典范文(一)

  世界各国在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中都十分重视城市绿地,把绿化作为建设观代化城市的重要部分。近年来,我国城市绿化发展较快,但是总体上看,城市人均公共绿地仍较少。而且城市绿化尚有误区:一是普遍重草轻树,一些城市热衷于大种草坪,尤其在新建的广场中草多树少。二是绿地设计贫乏,样式单调;重视外来树种,轻视本地树种,绿地失去特色。三是急于求成,有的城市不惜工本,大搞“大树进城”,到农村和山区购买大树,移植进城,结果成活率很低,既没有增加城市绿色,又破坏了山区和农村的生态。

  城市绿化必须摒弃那些“推山造山、填塘挖塘、砍树栽树”等大挖大填和斧凿痕迹,真正实现天人合一的文化内涵。

  其一,找到经济、生态和居民生活三者共赢的平衡点。许多城市注重景观效果,偏重快速郁闭成型的造林绿化方法,树种单调、径级较大、规格近似,群落结构比较单一,稳定性和抗逆性较差,管护难度较大;草地和一些引进树种,投入成本高,管理维护费用大,还不能很好地凸显绿化的功能。城市绿化要注重生态适应性,确保树种的成活率和寿命;要注重提高人居环境质量,科学选择运用树种,发挥树木观花、遮阳、环保、引导行人和车辆等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回归自然的愿望 ,提高生活环境的舒适度;要重视发展乡土树种,充分体现一个城市的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

  其二,提高绿化用地空间利用效率。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变“高”了,绿地却变“矮”了。一方面是造盆景式的所谓“精品”,另一方面许多树木被人为截干,甚至一些成片造林的树木也被习惯性地截冠修剪。结果不仅导致高额的建设成本和维护费用,而且经常发生病虫害。有些地方绿化建设改善环境的功能没有提高,反而成为负担。事实上,我国适合城市绿化而又树体高大、冠形良好的乔木十分丰富。

  其三,建设城乡一体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我国绝大部分城市至今维持着城乡绿地“二元分治”的管理体制,随着国家对城市用地规模扩张实施越来越严格的控制政策,应尽快将城乡一体的生态绿地系统建设摆上日程。系统规划应该做到经济、社会、环境三大效益的完善统一,使现代经济的高度发展与生态环境协同优化,建设具有持续发展活力的城乡一体化生态型城市。

  广东公考申论经典范文(二)

  放开落户限制要跨越三道门槛

  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等落户限制,这是推进居住证制度落实的政策驱动力,也是2016年开年国务院发出的一道新号令。也就是说,除了北上广等超大城市外,全国范围内的各个城市都将纳入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的范畴,并且没有任何附加条件。应该说,全面放开落户限制,与全面放开二胎政策一样,都是具有现实性、长远性、战略性的重大决策,都是公众翘首以待的政策,相信随着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的实施和推进,我国人口结构、人口布局、人口经济等方面都将产生巨大的变化,并且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当然,全面放开落户限制,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其中还有许多的工作要做,笔者以为,各地在推进中还需跨越好三道门槛:

  首先是跨越理念门槛。即一些城市要克服当前存在的排外情绪,善待要求落户的外来人口。随着我国人口流动性的不断加大,“人户分离”已是正常现象。很多人都离开了出生地、祖籍地,到其他城市工作,而这些人用过去的话讲就是“外省人”“外地人”,这些人如何在工作生活的地方落户还需要所在城市有更加开明的政策保障;

  其次是跨越职业门槛。比如,是允许有固定工作和收入的人落户,还是无固定工作但长期在城市居住生活的人都能落户?落户政策是面向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还是包括私企、民企工作的人等也需要更加清晰的政策并且确保公开和透明。

  再有就是跨越消费门槛。落户的前提是要有“户”,即传统的说法要有住房,没有住房落户到哪里?总不能落到大街上?对于有能力买房的人和一些靠租房居住的群体,如何界定和落户也需要更加完备的规则和要求。

  总之,全面放开落户限制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要把这项好政策落到实处、落到居民的心坎上,还需要各个城市尽快拿出方案和实施细则,尤其是要把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情形考虑充分,防止在推进落户过程中出现先天不足的情况。此外,各地在实施和推进全面放开落户限制政策过程中,还要加大宣传力度,要让公众知晓落户所需的各种手续和办事程序,包括是不是可以开展网上申请、上门服务,以及政策解答等等一系列事项都要做实、做细、做活,让申请落户者倍感温暖和方便。如今,国务院已经发出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的号令,只待各个城市跟进。笔者希望各个城市能够克服各种消极思想,拿出诚意来,拿出方案来,尽快让那些游离于城市之外的人有一个安身之地、有一个真正的城市名分。

  广东公考申论经典范文(三)

  给农民工吃下定“薪”丸

  又到岁末年根,辛苦了一整年的农民工兄弟或许心中隐隐担忧:工资这道坎儿,能顺顺当当迈过去不?

  心里不踏实,还是因为欠薪的旧病没治好。农民工的工资每年都说要保障,可欠薪的事儿仍旧不时发生。有那么一两个个案,媒体报道一下,政府推动一下,或许能得到解决。但这种“样板间”式的治疗法覆盖面毕竟窄了点。既然“头疼治头脚疼治脚”收效不大,就该踏踏实实找准病灶,对症下药。

  日前国办专门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台治理意见,就是冲着病根儿去的。

  工程建设领域是欠薪高发区,原因就在于一个项目往往层层转包,建设单位与农民工之间有一条很长的债务链。就算前者按时足额支付了钱款,仍需要过大小承包商的手,只要有一个转包环节携款跑路,工人薪水就会变成泡影。你去找建设方讨要,他说已经付过了;你去找政府解决,财政能力毕竟有限,不可能每次都兜底。各有各的道理,各有各的难处,讨薪容易变成踢皮球。

  与其事后扯皮耗费大量成本,不如事先就把农民工的血汗钱装进“保险箱”,具体说有三保险。

  这第一道保险,保资金到账。建设方支付款项,不能跟先前一样工程款、工资款不分,而是要将工资单独打进总承包商开设的银行专户上,谁也别想挪用,可谓釜底抽“薪”。

  这第二道保险,保责任到位。钱进了账户,发钱的事儿得有人管。过去怎么支付工资基本上是包工头说了算。国办意见明确,总承包商必须负总责,严格监管分包商的用工和支付行为,派专人实时掌握工资支付情况,甚至可以直接代发工资。

  这第三道保险,保支付到人。在具体的支付方式上,可以尝试引入第三方,比如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按人头办理银行工资专户,定期由总承包商委托银行将工资直接打到银行卡里,避免层层过手,增加欠薪风险。

  有了这三道保险,农民工工资就有了较充分的制度保障。下一步,劳动监察等部门要认真履责,严格监督,确保每一项制度都能在企业落实到位,真正给农民工吃下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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