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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选领导考试法律知识习题解析

时间: 焯杰2 法律知识

  湖北公选领导考试法律知识习题(一)

  D.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

  2.下列属于执法活动的是( )。

  A.李某遭王某殴打而向公安局报案

  B.检察机关根据群众检举对某人的受贿行为进行侦查

  C.税务人员认为张某有偷税嫌疑而查办该案件

  D.法官出差办案途中发现两个人发生口角,依法律和事实对两人进行劝解

  3.下列关于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征收农民集体土地,需要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予以补偿

  B.征收耕地以外其他土地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C.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规定

  D.征收耕地应给予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4.甲于2010年3月1日开始使用“红红太阳”牌商标,乙同年4月1日开始使用相同商标。商标局于2011年5月10日同一天收到甲、乙关于“红红太阳”商标的申请文件,但甲的文件是5月8日寄出的,乙的文件是5月5日寄出的。商标局应初步审定公告谁的申请?( )

  A.公告甲的申请,因甲、乙虽同时申请,但甲使用在先

  B.同时公告,因甲、乙申请日期相同

  C.公告乙的申请,因乙申请在先

  D.可以由商标局自由裁定

  5.下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A.婚前房屋在婚后所得的租金

  B.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军人的复员费和自主择业费

  C.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D.婚姻存续期间虽未实际取得,但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

  湖北公选领导考试法律知识习题答案

  1.【答案】C。解析: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故车费应当由甲承担。而手机的丢失与乙无关,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故本题选C。

  2.【答案】C。解析:略。

  3.【答案】C。解析: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相关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故本题选C。

  4.【答案】A。解析:《商标法》第29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8条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故本题选A。

  5.【答案】C。解析: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A属于生产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应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姻存续时间较长的,可以转化为共同财产;D项符合法条。C项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符合定义。故本题选C。

  湖北公选领导考试法律知识习题(二)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项情形不适用延期审理?( )

  A.某甲诉其养子某乙要求其给付赡养费,在开庭审理当天,某甲突然发病住院未能出庭

  B.某甲诉其养子某乙要求给付赡养费,在开庭审理当天,某乙因觉得理亏未敢出庭

  C.甲公司诉乙公司要求给付违约金,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公司发现审判长与乙公司负责人是好朋友,遂提出回避申请

  D.甲公司诉乙公司要求给付违约金,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对一书证发生争议,要求进行笔迹鉴定

  2.下列哪项法律关系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

  A.原告与其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B.证人与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

  C.原告律师与被告律师之间的法律关系

  D.人民法院与指定的鉴定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案件中,不得适用独任制审理的案件是( )。

  A.某人民法院审理的张某之选民资格案件

  B.甲诉乙侵权一案,受诉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C.甲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

  D.甲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般的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4“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描述的是法律的哪项基本特征?( )

  A.国家意志性 B.国家强制性

  C.明确规定性 D.普遍约束性

  5.刘某给相关部门写信反映自己关于创建文明城市的意见,这是公民依法行使( )。

  A.批评权 B.监督权 C.建议权 D.检举权

  湖北公选领导考试法律知识习题答案

  1.【答案】B。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本题ACD项分别属于该条文中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事由,所以,应当延期审理。而B项中,法院应当缺席判决,而非延期审理。故本题选B。

  2.【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认定的知识。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由民事诉讼法律调整所形成的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在诉讼中发生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人民法院、当事人以及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参与人。其中人民法院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专门机关,在诉讼中担负着组织、主持、指挥诉讼进程,对案件作出实体判决并决定各种程序事项的职责。整个诉讼法律关系都是由法院为一方,一切诉讼参与人各为另一方而形成的。因此法院是诉讼法律关系的当然主体,并且是起主导作用的主体。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诉讼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主体之间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故本题中选项A、B、C均不属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故本题选D。

  3.【答案】A。解析:《民事诉讼法》161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民诉意见》第21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由审判员一人进行审查。经审查申请不成立的,应当在十五日内裁定驳回申请,该裁定不得上诉。故本题选A。

  4.【答案】A。解析: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这种特殊性就在于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从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意义上看,法律体现国家的意志。这一特征明显地表明了法与其他社会规范,如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政党或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以及习惯礼仪等的差别。故本题选A。

  5.【答案】C。解析: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事务的监督权、检举权、建议权。此题中刘某的行为就是属于行使建议权的情况。故本题选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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