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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选考试法律知识试题及答案

时间: 焯杰2 法律知识

  江苏公选考试法律知识试题(一)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则其放弃继承遗产应适用( )

  A.转继承 B.代位继承 C.遗赠 D.法定继承

  3.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未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 )

  A.接受继承 B.放弃继承 C.丧失继承权 D.转继承

  4.依据《继承法》,转继承人必须是( )

  A.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B.继承人的继承人

  C.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D.被继承人的继承人

  5.既可适用于违约责任,又可适用于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是( )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不可抗力 D.第三人过错

  江苏公选考试法律知识试题答案

  1.【答案】C。解析:遗产的范围: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包括以下财产:(1)自然人的合法收入;(2)自然人的房屋和生活用品;(3)自然人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自然人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自然人所有的生产资料;(6)自然人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自然人的其他合法财产,主要是指各种票据、证券以及履行标的为财产的债权等。  但下列财产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1)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权本身不能作为继承的客体,但承包所得收益在继承人死亡后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若承包人希望继续承包的则应根据合同或法律的相关规定办理变更合同手续。(2)与人身有关的和专属性的财产权。(3)国有资源使用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

  2.【答案】D。解析: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根据继承法第5条规定,有遗嘱但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先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再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先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办理,再按照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顺序办理。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无效。

  3.【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继承人接受继承的形式。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未作任何关于接受或放弃继承的表示的,构成民法理论上的沉默方式,即不作为的默示,继承法规定该方式推定为接受继承。因此,正确答案为A项。放弃继承必须采用明示方式作出,丧失继承权、转继承都是法定制度,在符合其条件下适用,与继承人的默示行为没有关系。故其余三项错误。

  4.【答案】B。解析: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表现在:(1)性质不同。转继承是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即由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代位继承是替补继承,代位继承人基于其代位继承权而直接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2)事实根据不同。转继承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而代位继承则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3)主体范围不同。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4)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而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

  5.【答案】C。解析: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1)职务授权行为。(2)正当防卫行为。(3)紧急避险。(4)不可抗力,指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力量,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民法通则》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5)受害人的过错,指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有过错。(6)受害人同意,是受害人事前明确作出的自愿承担某种损害结果的意思表示。(7)第三人的过错,是除原告和被告之外的第三人,对原告的损害的发生和扩大具有过错。(8)意外事件,指非因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而仍然发生的不可 预见的损害。(9)自助行为,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事紧迫而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施加的为法律或社会公德所认可的强制行为。  违约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主要是指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江苏公选考试法律知识试题(二)

  1.甲赠与乙一部手机,一个月后,乙将甲之子打成重伤,则( )

  A.甲有权撤销对乙的赠与 B.丙有权撤销其父对乙的赠与

  C.甲无权撤销对乙的赠与 D.甲有权解除赠与合同

  2.下列选项中,属无名合同的是( )

  A.借用合同 B.保管合同

  C.租赁合同 D.委托合同公务员考试网

  3.依据《著作权法》,著作权的取得采用( )

  A.登记原则 B.先申请原则

  C.加注标记原则 D.自动保护原则

  4.属于侵害专利权的行为时( )

  A.善意侵权 B.先行实施

  C.假冒他人专利 D.非盈利实施

  5.按商标的使用对象,可分为( )

  A.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B.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

  C.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D.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江苏公选考试法律知识试题答案

  1.【答案】A。解析:《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故本题选A。

  2.【答案】A。解析: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根据法律上是否规定了一定合同的名称,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又称为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如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15类合同,都属于有名合同。所谓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合同的内容,因此即使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有名合同的范围,只要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也仍然是有效的。B C D 属于合同法所规定的15类合同。

  3.【答案】D。解析:自动取得制度。著作权自动取得,指著作权因作品创作完成、形成作品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而自然取得,不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

  4.【答案】C。解析: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专利侵权行为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两类。①直接侵权行为。这是指直接由行为人实施的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其表现形式包括:1)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2)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4)销售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5)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6)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7)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仍然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需要停止侵害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5.【答案】C。解析:商标的种类  ①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平面商标是指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色彩的组合,或前述要素的相互组合构成的商标。立体商标是由产品的容器、包装、外形以及其他具有立体外观的三维标志构成的商标。  ②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商品商标是指使用于各种商品上,用来区别不同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商标,如“长虹”、“海尔”等。服务商标是指使用于服务项目,用来区别服务提供者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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