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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法律知识试题答案精讲

时间: 焯杰2 法律知识

  公共基础法律知识试题:

  D.影楼未经张小姐同意,将其个人写真印制在宣传册上

  2.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中,甲可以向乙主张违约责任的是( )。

  A.乙表示愿意在开车赴省城办事时捎上甲,甲便退掉了之前购买的火车票,不料乙动身时忘了与甲的约定

  B.甲乙签订书面协议,约定甲买上房子乙便嫁给甲。但甲买上房子时,乙已嫁给他人

  C.甲乘坐乙开的出租车上班,中途因乙车速过快而发生车祸,甲受伤致残

  D.甲乙同乘火车,约定到A站时乙提醒甲下车。火车到A站时,二人均沉睡未醒,导致甲支出额外费用

  3.乙在机场排队办登机牌,将行李车放在一边。乙排到柜台时距自己的行李车约有圆园米远。甲被乙的行李车绊了一下险些摔倒,便高声问这车行李是谁的。见无人应答,以为是他人遗忘,就将车推走,将乙的行李据为己有。则甲的行为构成下列何种犯罪?(  )

  A.盗窃罪 B.诈骗罪

  C.侵占罪 D.属于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

  4.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5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其配偶乙( )。

  A.只能申请宣告甲失踪

  B.只能申请宣告甲死亡

  C.应当先申请宣告甲失踪,再申请宣告甲死亡

  D.既可以申请宣告甲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

  5.下列属于公务员领导职务的是( )。

  A.市公安局法制科科长 B.市国土局调研员

  C.省政府巡视员 D.省政府咨询顾问

  公共基础法律知识试题答案精讲:

  1.【答案】D。

  精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A选项没有以营利为目的,B选项学校也没有以营利为目的,C选项报社没有以营利为目的,D选项满足两个条件,未经本人同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故本题选D。

  2.【答案】C。

  精讲:《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可总称为民事关系,这是一种社会生活关系,但并非所有的社会生活关系都是民法调整的对象,只有民法所规定的才受民法所调整,其他的社会生活关系受道德、习惯等的调整。因此,一个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是其应受民法调整。A、D两项都是好意施惠关系,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不产生合同关系(即不产生违约责任或者缔约过失责任)。B项看似签订了书面协议,但是该项涉及“法外空间”。比如日出、日落、刮风、下雨等自然现象,宗教关系、同乡关系、师生关系、同学关系、恋爱关系、友谊关系的客观情况,这些总称为法外空间,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不产生民事法律关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C项属于运输合同,甲可以追究乙的违约责任。故本题选C。

  3.【答案】A。

  精讲:该行李车不应认为是乙遗忘或失控之物,故应构成盗窃。故本题选A。

  4.【答案】D。

  精讲: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关系。《民法通则意见》第29条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本题”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5年”的条件既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也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下落不明人的配偶(宣告死亡的第一顺序申请人,宣告失踪的申请人没有顺序限制)当然可以选择两者。可以先申请宣告失踪,然后申请宣告死亡;也可以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申请宣告死亡。纵观本题所给选项,只有D项符合试题要求,ABC三项都有违我国民法的规定。故本题选D。

  5.【答案】A。

  精讲: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实行选任制的公务员领导职务中包括: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等。故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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