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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

时间: 谢君2 申论辅导

  山东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近年来汽车已经走入千家万户,我国已经进入名副其实的汽车社会。如何通过执法来引导形成良好的汽车文化和交通文明,成为考验相关部门管理水平的一道难题。不可否认,一些交通违法行为,诸如司机违规使用远光灯等,就饱受司机诟病;违法得不到纠正,也让群众不满。

  据深圳交警方面介绍,“远光灯”专项查处行动采取“两看两考一处罚”的模式,其中“两看”指让违法者现场适度体验被远光灯照射,感受其危害。尽管此举是否完全妥贴还可以再讨论,但让这种违法行为进入公众视野,引起大家讨论,并逐渐形成应该治理的共识,促进守规意识,那么这次专项行动的震慑作用、宣教作用就已经部分实现了。

  交通文明的形成,也并不只是司机的事情。记者在天津长期观察发现,天津的交通拥阻一定程度上是由于道路通行效率低引起的,在十字路口机动车经常被不看信号灯的非机动车或行人“截停”,造成通行不畅。这种“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同样也不符合交通文明的要求。

  从汽车社会到交通文明,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如今,非机动车或行人横穿城市快速路甚至高速公路、机动车乱用远光灯而引发交通事故仍时有发生,教训甚至还较为惨烈。正是因为违法成本较低,让一些人心存侥幸。这些年来,相关部门严查酒驾和超速等行为,相关违法行为下降明显。进一步严查违规使用远光灯、中国式过马路等行为,显然应该成为交通文明秩序建设不可缺失的重要环节。

  对交通不文明行为,无论是行人还是机动车驾驶人,都颇为不满,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正是全社会的“最大公约数”.只要多些“换位思考”,多从我们生活的环境考虑,努力做守规矩、讲文明的交通参与者,就能共建人人受益的文明和谐的交通秩序。

  山东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二)

  建设海绵城市要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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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夏天,承担着增强城市防涝能力重任的30个海绵城市的试点城市中,有19个出现内涝。对此,住建部官网发文指出,海绵城市建设不会立竿见影、一蹴而就,海绵城市建设目前还在加快推进。

  海绵城市是一种比较先进的城市建设理念。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综合分析

  海绵城市是一种形象的表述,国际通用术语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指的是城市像海绵一样,有降雨时能够就地或者就近“吸收、存蓄、渗透、净化”径流雨水、补充地下水、调节水循环;在干旱缺水时有条件将蓄存的水“释放”出来并加以利用,从而让水在城市中的迁移活动更加“自然”。

  近年来,逢雨必涝、“城中看海”,成为不少城市在迅速扩容中无尽的烦恼。究其原因,在于一些不科学的规划建设,扰乱了自然的水循环规律。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人们对于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引发的城市内涝严重影响着人们的正常生活,因此人们期待各级政府采取措施解决这一问题。“海绵城市”工程作为治理城市内涝、系统解决城市水资源利用问题的重要措施,自然承载着很多市民的期待。过去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往往存在着“快而乱”的问题。一方面,基础设施建好以后,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协调,频繁重修重建,“马路拉链”长期存在,严重影响群众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另一方面,一些只顾“面子”不顾“里子”的形象工程大行其道,看起来风光无限,实际上内部存在多种问题,再回头去改造已经积重难返。

  对策措施

  一是必须认识到,“海绵城市”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方方面面,要切合本地实际,加强部门协调,处理社会各方利益关系的关系。试点工作应该谋定而后动,分步骤分阶段进行,必须戒除急躁心态,制定合理规划,稳步推进工程建设。

  二是步子慢一点绝不意味着停滞不前。中央各部门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了配套资金,要用好用活这些建设资金,通过创新投融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共同推进这项工程。此外,还要保持与公众的沟通,让公众充分了解这一工程的进展情况,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不断完善建设方案,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内涝问题,显著提高城市承载能力,让最大多数的群众满意。

  山东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三)

  环保数据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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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企业竟然把环境自动监测仪的探头放在矿泉水瓶子里,得出了一张“漂亮”的污染物处理记录表。治理造假的秘密被揭开后,该企业的相关负责人也因涉嫌伪造监测数据被移送公安机关。环保部近日发布的环境违法案件的相关信息显示,2016年年1至8月,全国各级环境执法机构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1172起,同比上升14%。环保部今天还披露了多起企业造假的细节。(10月19日 《中国青年报》)。

  综合分析

  [原因分析]

  纵观环境数据的造假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很多地方要求企业安装运行在线监控,但设备的采购运行费用却要企业自理,导致企业采购质量低的设备,造成数据不准或经常发生罢工等。

  二是,虽然各地要求在线设备第三方运营,而运行费用也要企业自掏腰包,导致企业与在线设备运营方沆瀣一气造假的现象屡见不鲜。

  三是,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存在周期过长和监督真空,给企业造假留有可钻的空子。

  四是,对数据造假企业处罚不严。

  [影响]

  理企业污水排放,是企业的应有之责,也是环境保护部门的法定之责。然而,生产企业将污水监测管路放在纯净的矿泉水中,一张“漂亮”的污水治理监测表单,透露出的是企业在治理污染方面的枉费心机,更反映出环境治理任重道远。

  一些企业囿于眼前小利,在治理污染上并不积极,反而耍起小聪明,或者对监测数据造假,或者私自在排污监控网管上做手脚,对付环保部门的污染治理,虽然一时省下了治污费用,但却无形中重蹈了污染型低端发展的老路子。

  当前,正处于治理污染的爬坡攻坚期,污水治理、空气治理本就困难重重,倘若企业不主动减排,甚至还出现数据造假,这对企业而言,难以实现绿色发展、难以实现更高的经济效益,甚至还可能频发环境污染,最终也难逃严格治理的法眼,甚至会加大治污成本。

  对策措施

  第一,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必须严格按照新《环保法》的规定,除了加大、加重对企业罚款和对责任人行政拘留外,对性质严重,或造成重大环保事故的,还要追究企业责任人法律责任。

  第二,环保部门在加大监督执法频率的同时,还要联合公安部门,借助公安部门的网络技术优势,及时发现企业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并进行查处和打击。

  第三,一经发现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运维企业参与环境监测数据造假,除承担连带责任和追究法律责任外,还要将相关机构或企业,以及涉及人员列入黑名单,并禁止其参与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

  第四,在采购环境监测服务或在建立在线监测系统时,监测仪器设备必须具备防止修改、伪造监测数据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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