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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重庆市公务员申论热点

时间: 谢君2 申论辅导

  2017重庆市公务员申论热点一:让志愿服务激发向善力量

  包括文化志愿者在内的众多志愿服务活动,是公民参与社会活动的重要形式,也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特征。某种程度上,这一无偿的公益性活动,代表着整个社会的文明水平,是奉献精神、利他主义的体现。在中国,这一群体近年来正在悄然壮大。据统计,截至去年底,中国的注册志愿者已经过亿。加上数量庞大的未注册志愿者,志愿者的总体数量已经蔚为可观。无论是救灾抢险还是扶弱助残,无论是文化传播还是环境保护、社区建设,在各个领域都可以看到志愿者的身影。可以说,志愿者精神是让社会产生凝聚力的有机力量,是抵御冷漠风气、抵抗“文明孤岛”的友爱之光。弘扬和鼓励志愿者精神,也因此成为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

  需要看到,让志愿者精神持续闪光,不能仅靠人们自发的善念和善举,而应该依靠各方合力和制度保障。这也是此次《意见》和此前志愿服务条例的重要出发点。志愿者的确不图物质回报,但他人的认可、社会的归属感或许更为重要。这就需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不仅让志愿者感到光荣,更让他们无后顾之忧。比如,有些地方为志愿者提供安全、医疗、交通、通信等保障,并开展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培训,还有些地方加强对志愿者行为的认定、鼓励和支持,让志愿者获得更多认同感,等等。总而言之,志愿服务活动不是一次的热心、一时的热闹,只有以制度化的组织、规范化的管理、科学化的运作护航,才能行稳致远。

  如果说文化场所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是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窗口,那么整个志愿服务事业,则属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补充。发挥好、涵养好志愿者精神,才能使这份友爱之光照亮周遭,让人们在感受到志愿者服务的同时,激发整个社会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

  2017重庆市公务员申论热点二:开证明清单 防奇葩证明“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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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月中旬举行的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明确,该市首批取消调整74项政府部门要求基层开具的各类证明,并明确提出政府部门“不准要”相关证明。并将以“证明清单”的形式,把清理证明的成果固化,约束相关部门,防止奇葩证明反弹。市编办主任刘云广表示,为固化清理奇葩证明的成果,本市将推出保留的基层开证明清单,防止奇葩证明“反弹”。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奇葩证明”辈出,历来被人们广为诟病。办房产证要求证明“结婚前未婚”、兑换残币要看孙女“撕钱”证明、办理退休手续要求老百姓到派出所办理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面对这些“奇葩证明”的存在,老百姓是叫苦不迭,就连国务院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都痛斥某些政府机构故意给老百姓设置障碍,称“证明‘你妈是你妈’是天大的笑话!”

  解决“奇葩证明”,大力改进公共服务,是简政放权改革的重要内容,既能方便生产生活,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也是维护群众权益的应有之义。 为此,民政部、公安部等多个部委接连下发通知,专门整治各领域滥开证明现象,明确规定了一些不再开具的证明。

  然而近来,各类“奇葩证明”又屡屡出现。如最近发生的“宜昌市民徐义清为了把父母房产继承过户到自己名下,被要求为已离世近百年的祖父母开‘死亡证明’”事件,就让人相当无奈。究其根源还在于一些地方不少机构对证明材料的需求并未减少。这样反而给群众带来了更大的不便,一些部门需要开某些证明材料,而民政、公安等却不再开具此类证明,让群众更是陷入无可适从,左右为难的境地。

  [对策措施]

  要彻底解决滥开证明问题,不仅要落实“新规”,堵住出口的“塞子”,更要疏导好要证明的需求,也就是各部门必须“步调一致”,要明确办什么事需要哪些证明,不需要哪些证明,各部门必须统一清单,避免各说各话,各自为政。当然,各部门之间还应充分利用“互联网+”,打破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建设切实可行的信息共享平台,努力做到信息资源共享,从而减少开具证明的种类和环节。

  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我们要真正落实简政放权,只有从源头上依法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的做法,真正做到各部门统一口径,“步调一致”,才能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2017重庆市公务员申论热点三:“官员失信”损害社会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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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近日报道,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系统中,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官员失信”案件目前已超过1100件,而这些失信中既有政务失信,也有个人失信,其债务则主要体现在工程款、借贷款等方面。

  【标准表述】

  [原因分析]

  “官员失信”之所以广受关注,来自于社会对政府信用的看重,因此官员一旦失信,也必然要由政府信用埋单。在各种“老赖”中,官员“老赖”的性质往往影响最坏。一方面,官员手握权力,治理起来的难度和成本更大。另一方面,官员牵涉债务纠纷,就不仅仅是其私德减分,政府形象也会因之受损。

  “公众对于各级政府公职人员抱有较高的期待,期待他们的道德水准、法治素养比一般人更高些。政府诚信也是社会诚信建设的关键。若听任“官员失信”长期成为各级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不仅会影响社会公众对政府、对官员的观感,也会在损害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的同时,妨碍社会的公平正义。

  从当前“官员失信”现象的多发来看,失信成本低、追责难度大还是主因。有些单位认为官员当“老赖”又不是犯罪,只是个失信的“小”问题,何必“小题大做”;有些地方对失信行为的姿态是“高高举起”,但打出的板子却是“轻轻放下”。

  事实上,“官员失信”往往与当事官员根深蒂固的权力意识有关。要么自恃“为公家办事”,要么自恃“有公家身份”,结果都是漠视诚信原则,无视法律边界,乃至公私“混搭”,权法不分。

  [参考对策]

  一方面,法院应该以更大的公开,披露这些失信官员的相关信息,使之接受社会监督,要在社会上形成一种风气,倒逼失信官员检点并约束自己的行为,免于继续失信。对于那些个人失信的官员,不妨也采用当下法院对一般老赖的惩治路径,诸如限制高消费行为、不得贷款买房等等,官员没有任何理由自外于这些条款。

  另一方面,针对公职人员的相关制度也该跟上。比如,中办、国办近期就发文明确,在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应作为其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参考。应该说,这样的“禁止令”十分必要,如果一边欠债不还、失信丢人,一边还要评优升职、仕途得意,无疑是在助长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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