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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吉林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时间: 倩愉 特殊类招生

2023年吉林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吉林大学强基计划”)。学校通过招生与培养一体化改革,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对于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中获得全国决赛一、二等奖,并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公布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以破格入围。破格入围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必须与竞赛对应。

我校强基计划部分课程实行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二、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专业科类

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招生省份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工

3+3: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3+1+2: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陕西、湖北

物理学

理工

3+3: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3+1+2: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陕西

化学

理工

3+3: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3+1+2: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

古文字学

文史

3+3:历史、地理,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3+1+2:首选科目历史,再选科目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陕西

注:1.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所报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10日—30日考生可登录吉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考生须于6月12日—20日登录报名平台确认参加我校校考并签订承诺书,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四)入围校考办法

对于第一类考生,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高于生源所在省公布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份划定分数线为准,下同)理工类80分(含)、文史类50分(含),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高考成绩高于生源所在省公布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含)的基础上,依据高考成绩,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六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可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我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破格入围人数不受限制。

考生请于6月27日上午10:00后登陆报名平台查询入围情况。

(五)我校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2023年7月1日开始

考核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考生请于6月30日10:00后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核安排

入围考生请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时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1)笔试、面试内容(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专业

笔试内容

面试内容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

心理素质、专业素质

物理学

物理

化学

化学

古文字学

语文

(2)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面试重要参考。

(3)体质测试方式为考核坐位体前屈、跳绳。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质测试的考生,需提供三甲医院证明,我校视情况予以免测。

(4)高校考核成绩折算办法:高校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我校考核工作安排可能视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7.5×85%+高校考核成绩×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达到60分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同省份该专业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如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成绩高者,再相同,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专业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古文字学专业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体质测试成绩好的考生。

对于第二类考生,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达到60分基础上,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根据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第一类考生同分录取规则录取。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环节

(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引导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针对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单独编班,实行全程导师制,提供一流学习条件和环境,加强通识教育、学科基础教育与学科交叉培养,推进科教协同育人,夯实学生基础学科能力素养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二)强化学业质量保障,开展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学校坚持“厚基础、重实践、严要求”的育人原则,因材施教、分类培养,各专业实施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考核与进出机制。

(三)符合我校强基计划培养要求的学生,可选择“本硕”或“本博”衔接培养模式,直接转段进入我校研究生培养阶段继续培养。

(四)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到录取专业之外的专业就读。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报名平台。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报名平台。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要诚信参考。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如实记录并通报生源省级考试招生机构。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和吉林大学考试中心分工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吉林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吉林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编:130012

咨询电话:0431-85168305

传真:0431-85166226

八、本简章由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简介

吉林大学(Jilin University)简称“吉大”,位于吉林省省会长春,是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入选珠峰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亚太国际教育协会、21世纪学术联盟、中俄交通大学联盟、粤港澳大湾区物流与供应链创新联盟、医学“双一流”建设联盟成员。

吉林大学始建于1946年,1952年经院系调整成为建国后中国共产党亲手创建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1960年被国务院列为国家重点大学。2000年,原吉林大学、吉林工业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科技大学、长春邮电学院合并组建新吉林大学。2004年,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大学转隶并入。

吉林大学宿舍条件

学生宿舍

吉林大学共有学生公寓73栋,建筑面积678469㎡,分布在6个校区7个校园内,共有学生使用房间18207间,学生使用床位72590张,定员按照4、6(本、预)/4(硕)/2、3(博)。本科生、预科生4或6人/间,硕士研究生4人/间,博士研究生2或3人/间。

公寓楼周一至周四及周日熄灯时间为23:30,周五、周六熄灯时间为24:00,节假日、期末复习考试期间可适当延长熄灯时间。

学生公寓每层都设有洗衣房,学生可以自助洗衣。

食堂

吉林大学现有6个校区7个校园。中心校区食堂:四食堂、湖畔餐厅、莘子园、基础园;南岭校区食堂:第一餐厅、第二餐厅、第三餐厅、第四餐厅、第五餐厅、第六餐厅;南湖校区食堂:虹桥园;和平校区食堂:一食堂;补充:中心校区日新楼。

学校食堂菜品种类丰富,营养均衡,基本可以满足来自五湖四海的学子的各种需求。学生食堂有大有小,多数的档口以各色小吃为主,也有符合大众口味的普通饭菜。

吉林大学双一流学科

双一流建设,包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建设世界一流学科,目前211工程、985工程等项目已经统筹为双一流建设。

吉林大学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考古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吉林大学学科评估结果

序号学校名称学科名称评估结果
1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A
2吉林大学化学A
3吉林大学哲学A-
4吉林大学法学A-
5吉林大学政治学A-
6吉林大学考古学A-
7吉林大学数学A-
8吉林大学物理学A-
9吉林大学机械工程A-
10吉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A-
11吉林大学工商管理A-
12吉林大学理论经济学B+
13吉林大学应用经济学B+
14吉林大学社会学B+
15吉林大学中国语言文学B+
16吉林大学生物学B+
17吉林大学统计学B+
18吉林大学仪器科学与技术B+
19吉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B+
20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B+
21吉林大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B+
22吉林大学农业工程B+
23吉林大学软件工程B+
24吉林大学兽医学B+
25吉林大学公共管理B+
26吉林大学外国语言文学B
27吉林大学中国史B
28吉林大学世界史B
29吉林大学地质学B
30吉林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B
31吉林大学交通运输工程B
32吉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B
33吉林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B
34吉林大学基础医学B
35吉林大学临床医学B
36吉林大学药学B
37吉林大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B
38吉林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B-
39吉林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B-
40吉林大学水利工程B-
41吉林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B-
42吉林大学畜牧学B-
43吉林大学口腔医学B-
44吉林大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B-
45吉林大学护理学B-
46吉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B-
47吉林大学新闻传播学C
48吉林大学地球物理学C
49吉林大学力学C
50吉林大学土木工程C
51吉林大学心理学C-
52吉林大学体育学C-
53吉林大学戏剧与影视学C-
54吉林大学设计学C-
55吉林大学生物医学工程C-
56吉林大学植物保护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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