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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法干警申论考试热点

时间: 焯杰2 申论辅导

  广东政法干警申论考试热点(一)

  发现自己的“最缺”,并没有想象中那样简单。从现实来看,在这方面犯糊涂甚至完全麻木的人,绝不在少数。一些人吃穿用度早已不愁,却以为仍然“最缺”,来者不拒,多贪多占,乃至拥有了几辈子都花不完的钞票,豪宅里塞满金银珠宝、名烟名酒。回看近年来被党纪国法严惩的贪官污吏,从一开始似乎便忘了问自己“最缺什么”,或是从根本上就找错了方向。不是把注意力放在最缺的党性修养、责任使命感、奉献精神等方面,而是在自己最不缺的物质方面肆意搜罗、贪得无厌。这样的人生,注定是扭曲的,也注定是可悲的。

  试问,谁不愿意追求更加完美的人生?然而,一个人的成长与成功,离不开一定的主客观条件来托举。虽然很多时候我们无法改变所处的环境,但只要学会遇事反求诸己,常问问自己最缺的东西是什么,矢志补齐最薄弱的那块短板,就能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养,让自我保持协调发展的态势,从而更趋近心中的“完美”。

  广东政法干警申论考试热点(二)

  日前,交通运输部对外公布新修订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对网约车从业资格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规定,网约车驾驶员上岗也需要经过从业资格考试,无从业资格证从事经营活动,可能面临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9月11日《第一财经日报》)。

  对于上述规定,有专家认为,这会给网约车的发展带来障碍——“要是让这部分司机都去考试,那就会有很多人不干了”;专家同时还指出,网约车新政中并没有对驾驶员从业资质考试作相关规定——即没有法规依据。其核心观点是,网约车驾驶员没有必要参加资格考试。

  显然,专家的观点也有一定道理。网约车是一种“共享车”,驾驶员并非专职司机,如果对从业资格要求过于繁琐的话,的确会让一些网约车驾驶员望而却步。而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对网约车驾驶员条件作出明确规定,按说符合条件者就有资格驾驶网约车。

  另外,《办法》还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换言之,网约车驾驶员需要具备哪些资格规定已经很明确,对驾驶员资格负责的应该是网约车平台公司。其实,监管部门只要监督网约车平台公司严格依法操作,应该就能达到对网约车驾驶员进行把关的目的,再培训考试似乎没必要。

  然而,从另外一个角度说,上述规定要求网约车驾驶员经过从业资格考试也是有依据有理由的。根据《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按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核查并按规定考核后,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这就意味着,网约车驾驶员必须通过资格考核才能持证上岗。

  问题在于,《办法》中规定的“考核”与专家反对的“考试”存在一字之差。从某种意义上说,上述规定对《办法》中的“考核”进行了明确,即通过资格考试。可见,要求网约车驾驶员通过资格考试也是有依据的。再从频繁发生的网约车驾驶员侵犯乘客权益的种种案例看,也有必要进行资格考试。

  因为通过资格考试,至少能让网约车驾驶员学习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驾驶及服务行为,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乘客权益。但是,也让人有不少忧虑,比如,网约车驾驶员知法不等于守法,也不排除一些地方监管者只重视资格考试不重视日常监管——虽然监管者省事了,但会埋下隐患。

  再如,上述规定要求资格考试后,不排除地方政府进一步从严要求网约车驾驶员资格。一者,个别地方传出的网约车管理方案显示:以出租车管理思维来管理网约车是一种倒退,不排除对驾驶员资格要求也是如此;二者,《办法》中规定“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即授权地方制定网约车驾驶员资格要求。

  如果地方政府对网约车驾驶员资格要求更严,无疑不利于网约车发展。因为很多人之所以从事网约车驾驶工作,一个重要原因是兼职比较方便,当兼职不方便时,或许就不愿意从事网约车服务了,最终就会影响网约车的供给,继而影响市民出行。

  因此,各地应根据网约车的共享特点制定驾驶员准入资格。鉴于上述规定已出台,并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目前修改可能性不大,笔者建议,可以规定网约车驾驶员上岗经过从业资格考试,但培训与考试不妨放权给网约车平台公司,有关部门做到有效监督就可以,没必要把网约车驾驶员像传统出租车驾驶员一样进行资格管理。

  广东政法干警申论考试热点(三)

  由投资投机性购房导致的房价暴涨和楼市乱象,必然加重购房者特别是刚需购房者的负担,使百姓的幸福感大打折扣。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有责任通过宏观调控防范泡沫风险和金融危机,使国民经济稳步健康发展。比如,通过对现有资料的汇总分析,对真正的刚需做到心中有数;结合旧城及老旧危房、小区改造进行房地产开发;坚决坚持住房居住属性,弱化杠杆率,坚决遏制投资投机性炒房

  9月13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8月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统计显示,全国商品住宅销售额和销售面积延续了今年以来的增长态势,虽然增速比上月略有回落,但仍处于40.1%和25.6%的高位。销售额增幅继续高于销售面积增幅,高出幅度仍为14.5个百分点,表明房价水平上升的态势仍在延续。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一二线城市房价上涨幅度更大,且京沪等地楼市近期还出现了一些新变化。

  北京二手房市场呈现明显过热景象,7月份二手住宅价格同比涨幅高达32.2%,比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涨幅高了9.5个百分点。有报道称,卖家再居强势位置,不仅不断提价,还待价而沽,个别卖家甚至因价格不断看涨而一再毁约。与此同时,北京市统计部门的数据却显示,从1991年到今年7月底,全市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累计2.7亿平方米,加上目前在建和待售的部分,共计3.3亿平方米。另据北京房产界有关人士披露,北京城镇住房保有量大约800万套;2015年末,北京城镇常住人口1877.7万人。可见,尽管房与人之间可能严重不对称,但房价的暴涨绝非仅是刚需所致。

  由投资投机性购房导致的房价暴涨和楼市乱象,必然加重购房者特别是刚需购房者的负担。目前,一二线城市的房价涨幅已大大超过经济增速和居民收入增速。而由于房价基数大大高于收入基数,即使其涨幅低于收入涨幅,看似微弱的几个百分点的差距,也会淹没大多数居民多年积蓄。任由房价快速上涨,民众考虑住房因素后的实际收入必然呈下降趋势,生活品质将大打折扣。

  而涨价升值的预期效应,也会诱导越来越多的银行贷款、社会资本、个人投资欲罢不能,使本已存在的泡沫继续积聚、扩大。尽管目前一些城市楼市的火爆,在增速下行的背景下似乎支撑了经济增长和税收增加,但泡沫总有破灭的一天。届时,受打击的不仅是银行和房地产商,宏观经济也可能一蹶不振,民众的生活水平必将受到影响。

  近段时间,一些二线城市陆续出台了以限购限贷为主要内容的调控措施。但也有观点认为,政府不应干预市场,不应打压需求。但要看到,在目前房价暴涨和楼市乱象并非完全刚需所致的情况下,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有责任通过宏观调控防范泡沫风险和金融危机,使国民经济稳步健康发展,使百姓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相反,如果为了短期政绩,置可能的风险于不顾甚至加剧发生危机的风险,就是政府的失职。

  因此,对房价上涨较快的一二线城市,各级政府应负起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房地产泡沫和金融风险,绝不能让百姓的幸福感被房价泡沫淹没。具体来说,第一,通过对现有资料的汇总分析,摸清本地房屋现状和房地产供求状况,对真正的刚需做到心中有数;第二,结合旧城及老旧危房、小区改造进行房地产开发,减少摊大饼式占用优质土地资源开发房地产的情况;第三,也是特别重要的一点,要坚决坚持住房居住属性,弱化杠杆率,提高二套房贷门槛和首付比例,坚决遏制投资投机性炒房。当然,在此基础上,还要通过完善财税信贷政策、简化办事程序,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有发展前景的实体经济,尽快摆脱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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