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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及答案

时间: 谢君2 常识判断

  吉林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一

  C、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D、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我国法律监督的专门机关是( )。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监察机关

  D、公安机关

  3、甲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其管理的国有电缆厂出售,该厂的承包人张某以侵犯其经营自主权为右提出行政复议。张某可以提请行政复议的机关是:

  A、甲市人民政府

  B、甲市新华区国资委

  C、甲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D、甲市国资委

  4、A县环保局在环境执法中,发现B企业存在私自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经过其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C市环保局的批准,决定对B企业罚款10万元,罚款单盖上A县环保局的公章。B企业对此行政处罚不服,为此,B企业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是( )。

  A、A县环保局

  B、C市环保局

  C、A县环保局或者C市环保局

  D、A县环保局和C市环保局

  5、行政制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者依其行政责任所实施的强制性处罚措施。行政制裁不包括( )。

  A、行政处罚

  B、行政处理

  C、行政处分

  D、劳动教养

  吉林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答案

  1、答案: B

  解析: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2、答案: B

  解析:

  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故正确答案为B。

  3、答案: A

  解析:

  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这种组织的特征是:第一,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第二,行政复议机关是有权行使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第三,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如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包括公安、司法、海关。工商管理、教育、卫生等部门,都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题中,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政府机关为甲市新华区政府,因此,应当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即甲市市政府申请复议。因此,本题答案应当为A。

  4、答案: A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具体说来: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

  本题中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A县环保局,故其为被告。故正确答案为A。

  5、答案: B

  解析:

  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和劳动教养三种。

  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违反行政法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实施的行政制度,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六种形式。

  行政处罚是指由特定的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实施的行政制裁。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七种形式。

  劳动教养是由公安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危害社会秩序和他人人身安全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者所实施的惩罚措施。因此正确答案为B。

  吉林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二

  1、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财产保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

  A、 6个月

  B、1年

  C、2年

  D、3年

  2、甲乙两家是邻居,甲家在距乙家地基2米处种有一棵大树。每逢刮大风,风便会将这棵树的一些大树枝刮落到乙家房屋上。乙担心会损坏房屋,多次找甲协商,要求甲将树枝砍去一些,被甲拒绝。某日,暴风雨即将来临,乙再次找甲协商却没找到,情急之下自己砍去了一些伸到自家房屋上的树枝。甲回家后要求乙赔偿500元,乙不同意,甲将乙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狂风暴雨即将来临,乙砍掉一些树枝来避免自己房屋的损害属于紧急避险,因而乙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B、乙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甲财产权利的侵害,因为乙为自己的利益未经甲同意就砍掉了一些树枝,因此,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C、虽然这棵树属于甲,但因伸到了乙的房顶,这棵树在乙房屋界内的部分应当属于乙,因此,乙砍掉那些树枝是合法的,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D、乙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甲财产权利的侵害,因为乙为自己的利益未经甲同意就砍掉了一些树枝。但是乙在砍之前有意愿但无法告知甲,因此可免其部分责任

  3、延边自治州是吉林省所辖的朝鲜族自治州,下列各项有关该自治州的论述正确的是( )。

  A、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需要由吉林省人大会报全国人大会批准后生效

  B、自治州人民法院院长必须由朝鲜族人担任

  C、该自治州的人大会不可以制定自治条例

  D、自治人民政府的州长或副州长应由朝鲜族人担任

  4、全民国防教育的基本任务是:普及国防知识、培训军事技能、培育国防后备人才,激发爱国热情,强化国防观念、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和凝聚力、向心力,提高公民履行国防义务的自觉性。国防教育须贯彻的基本方针有( )。

  A、全民参与

  B、长期坚持

  C、讲求实效

  D、维护和平

  5、我国刑法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应理解为( )。

  A、是犯罪不以犯罪论处

  B、是犯罪不以犯罪处罚

  C、不构成犯罪

  D、是缩小打击面的特殊策略

  吉林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答案

  1、答案: 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28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正确答案为C。

  2、答案: A

  解析:

  甲的行为构成了对乙相邻权的侵犯。在危及乙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下,乙可以根据紧急避险的规定砍掉树枝。因此A项正确,B、D项错误;C项说法有误,树木及树枝的所有权始终是属于甲的。故正确答案为A。

  本题相关知识点: 民法通则第129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民通意见第156条: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的,如果险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

  3、答案: C

  解析:

  《宪法》第116条规定,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所以A项错误。《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25条规定,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应当有朝鲜族公民担任院长、检察长或者副院长、副检察长。因此法院院长并不必须由朝鲜族人担任,B项错误。《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16条规定,自治州人民政府由州长、副州长和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自治州州长由朝鲜族公民担任。因此D项说法错误。《立法法》第6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知有权制定自治条例的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而不是人大会,C项正确。故选C

  《立法法》相关规

  第五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第六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第七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4、答案: ABC

  解析:

  《国防教育法》明文规定:“国防教育贯彻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的方针。”故正确答案为ABC。

  5、答案: C

  解析:

  现行刑法第十三条“但书”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种所谓“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不认为构成犯罪”,意思是指该行为在法学理论上已经是犯罪,但出于立法者的考虑,在立法阶段就将此种行为排出在了犯罪行为之外,因此,在司法实践中,自然也就不是犯罪。

  故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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