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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

时间: 谢君2 申论辅导

  2017贵州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一)

  综合分析:

  [深度分析]

  家长带着孩子出逃,以家长自己的方式教育孩子,其本愿是想保留孩子的天真本性,在此基础上开发孩子的无限潜能。其实,这部分家长的观点,正是现代教育最为推崇的梦想创新教育,这种教育思想是欧美学生基础教育的本位教育观。保护孩子先天本性,以兴趣和爱好为动力,开发孩子潜能的教育思想,也早就得到国内教育界普遍认可,这也是我们实施素质教育的本质目标。

  我们大力推行素质教育,一定程度上是对这种教育本位思想的落实。一些推崇“家庭私塾”式教育的家长,之所以冒着拿孩子人生做实验的风险,带着孩子逃离学校,原因在于当前素质教育难逃应试教育的老传统。唯升学率至上的应试教育观念,断送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梦想,所以一些思想前卫的家长,带着孩子出逃选择“家庭私塾式”教育。

  然而,极个别家长以带着孩子出逃的方式,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如何让孩子全面接受素质教育的实质问题。相反,这种逃离对孩子未来会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是在拿孩子的人生做实验。出逃并不是明智之举,一旦将来孩子与现实社会对接失败,则造成孩子与整体社会脱节。教育是有共性的全民教育,是人类社会的一种主流推动力,这种出逃与社会共性和主流脱节,单凭家长一臂之力,难免造成孩子教育的畸形和部分教育的缺失。

  保护孩子天真的梦想,这当然难能可贵,可以这样的借口,带着孩子脱离主流教育难免有些莽撞。孩子一旦脱离了主流教育群体,处在一种家庭封闭教育环境之下,先不说家长们有没有教育好孩子的能力,这种与现实社会的脱节,本身就会造成一种可怕的现实错位。有可能将来家长自己培育起来的孩子,梦想是得到了很好的保护,也得到了潜能最大开发,但是他们一旦迈上社会,恐怕所有梦想都会因无法与现实社会对接而夭折。

  [国外经验]

  在家教育已较成熟的国家,在家教育并不像国内许多家长以为的那么散漫,相反,他们的教育部门和立法机构都对之予以严格的监督和规范。以美国为例,各州对家长教育孩子的资质都要事先进行审核,并要求按公立学校的教材进行教学。在他们眼里,在家教育不是对义务教育简单的反对,区别只是在家教育在时间安排上更有弹性、授课氛围更轻松等。学校教育同时面向不同的学生,无法考虑学生之间的兴趣差异,在家教育则能灵活地调整不同学科的授课时间和进度,充分挖掘、发挥学生特长。换言之,在家教育的自由必须相当有节制。

  美国法律同时要求,在家教育的孩子每年必须参加统一达标考试,若考试不合格,孩子必须立即被送回学校接受教育。美国还有许多在家教育联盟组织,这些组织负责将散布在各个家庭的孩子组织起来,统一学习、参加各类社交活动等,这些都是国内“单打独斗”的家长办不到的。

  参考对策:

  一是在家教育同样需要监督和管理。承认在家教育的可行性,意味着承认家长和孩子有选择自己喜欢的教育方式的权利,但权利需与责任对等,在家教育并不是逃避学习重担的方式。

  二是教育改革要给力。教育是民族的未来,中国的教育如何确保民族的未来,这需要教育在整体创新上实现突破,真正的作答素质教育。

  2017贵州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二)

  【热点背景】

  12月19日,备受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下文简称《电子商务法》)终于提交全国人大会初审。草案基本明确了电子商务的经营主体、交易与服务、交易保障、跨境电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并对消费者关心的一些问题作了专门规定,对此你怎么看?

  【时评】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获得了空前发展。有数据显示,10年来中国电商零售交易总规模已超过全球连锁百强的年销售总和。近日,商务部等10部门联合发布《国内贸易流通“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43.8万亿元,年均增长15%左右。尽管行业数据持续走高,相应的立法工作却没有及时跟进。目前,我国电子商务领域法律滞后、空白点多,存在现有规定效力等级低,法律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尽管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同样适用于电子商务,但我们更需要法律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提供救济手段,而不是仅靠事后追责。

  此次草案中,除了新增多条针对消费者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权益保护外,草案首次要求自然人网店进行工商登记。草案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但是,依法无需取得许可的以个人技能提供劳务、家庭手工业、农产品自产自销以及依照法律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是对自然人网店进行了规范。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初期,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允许自然人网店可不经工商登记,这个特殊规定极大推动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但也带来了网络售假、信息泄露、网络诈骗、价格欺诈、刷单炒信等问题。尽管开设自然人网店需要在第三方平台实名登记,但由于无需进行工商登记,导致监管部门长期无法掌握相关主体信息、难以取证执法等,使自然人网店违法经营成本低廉,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为消费者所诟病。

  因此,在这种大势之下,《电子商务法》立法工作的进展意义就显得尤其重大。《电子商务法》的出台,是以专门化的法律来化解电商发展中存在的矛盾,迈出了电子商务法制化的第一步。这将有利于建立公平公正市场秩序,促进电商行业整体健康发展。草案对行业的发展、消费者的保护进行了全面、整体的规范和要求。但同时要注意的是,目前草案尚未明确核实商家是否遵守规定的监管主体,它仅仅搭建了规范电子商务一般行为的大框架,各处细节仍需由后续的一系列立法工作予以完善。电子商务是在一个特殊环境下成长起来的特殊产业,有其特殊的发展规律,因此,电子商务立法应该是一部“发展法”,要充分考虑网络经济的特殊性,针对其产生的问题,进行及时的补充完善。

  2017贵州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三)

  “国内首创”“填补国内空白”“国际领先”等用于表述科技成果上档次的评价用语,时常出现在各类媒体上,公众对此早已熟知。这种现象的出现,源于一项科技成果鉴定的制度安排。2017年2月,科技部相关负责人证实,我国已正式取消这一制度。

  科技成果评价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环节,过去一直由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对科技成果进行鉴定。2017年2月21日,记者从科技部获悉,科技部已正式废止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将由委托方交给专业评价机构执行。这意味着,我国正探索和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新型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新型科技成果评价将由市场“唱主角”。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多年来,我国确定了大量国家级科研项目,成果鉴定制度最初就是为验收这些国家级科研项目而设定的。随着这项制度影响的扩大,各级各类科研项目都开始挤上鉴定“这趟车”。你有国家级,我就有省级、市级、县级,层层搞鉴定,形成了溢美鉴定泛滥的情况。在国家级成果鉴定已废止的情况下,各地的鉴定仍在开展。科技部去年正式取消这一制度,表明了对这一科研乱象坚决遏制的态度。

  在我国科技事业发展中,科技成果鉴定制度曾经发挥了巨大作用。在科技市场发育还不成熟的时期,这一制度对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努力方向起到了引领作用,提振了他们敢于拼搏、奋力攻关的勇气和信心。“863”计划、“973”计划、国家重点攻关计划等助力一批批科技领军人才成长,对我国科技实现从追赶、并行向超越发展,居功至伟。

  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科技成果鉴定制度明显落后了。在重成果水平鉴定制度的导向下,成果向社会的转化动力不足,有些成果变成了锁起来的论文、躺在保险柜里的获奖证书,这种现象一直被社会诟病。当前,我国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凸显,因此,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成为更加紧迫的任务。体现在对科技成果的评价上,就是不能再追求成果的“高大上”,而应更接地气,更强调科技成果的应用价值,体现其对社会的贡献。

  [对策措施]

  一是科技评价制度的改革。科技成果的评价由市场来决定,由技术拥有方委托社会第三方中介或者应用方来评价成果,政府不再把它作为行政审批工作的一部分。

  二是科技工作者应顺应这一趋势,在创新发展的大时代里,到科技成果应用的大舞台上建功立业,把论文写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天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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