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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公务员法律知识试题附答案讲解

时间: 焯杰2 公共基础知识

云南公务员法律知识试题(一)

A.陈某、唐某构成走私共同犯罪

B.陈某、唐某、甲公司、乙公司构成走私共同犯罪

C.甲公司、乙公司构成走私共同犯罪

D.属于单位走私,陈某、唐某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张大来的原户籍所在地在杨村,1994年张大来从杨村开出迁住证,迁往李村。但在李村登记前,张大来得病,在县城关医院住院1年零3个月,病愈后张大来前往北京市打工,并在某区办理了暂住证,居住期限为6个月,现在在某区某街道某号。现问,张的住所应确定为何处?( )。

A.杨村 B.李村

C.县城关医院 D.北京某区某街道某号

4.李玉向刘文借了2000元钱,约定2007年1月1日还款。因李玉届期未还,刘文于2008年2月3日向李玉写了一封信催促还款,李玉于2008年2月10日收到这封信。该项债务的诉讼时效自何时中止或中断?( )

A.从2008年2月3日中断 B.从2008年2月3日中止

C.从2008年2月10日中断 D.从2008年2月10日中止

5.侦查人员甲为了获得证据,对犯罪嫌疑人乙施以暴力,结果导致乙肢体残废,则甲的行为( )。

A.构成刑讯逼供罪 B.构成刑讯逼供罪和故意伤害罪

C.构成过失重伤罪 D.构成故意伤害罪

云南公务员法律知识试题答案

1.【答案】B。讲解:犯罪预备的特征:(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2)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犯罪未遂的特征:(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为完成为停止下来;(3)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犯罪中止有两种类型,即实行终了的中止与为实行终了的中止。犯罪中止的两个特征是:(1)自动放弃犯罪;(2)犯罪结果没有发生。犯罪既遂是指犯罪结构已经发生,法律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全部得到满足。考生初见本题易选犯罪中止,因为李某确实后悔并想取回砒霜。但因其没有告诉王某真相,最终未能避免王某的死亡,因此不能成立犯罪中止;由于李某已经着手实施杀人行为,故不能成立犯罪预备;又因李某的行为客观上已经造成了王某的死亡结果,也不可能成立犯罪未遂。所以,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B项正确。故本题选B。

2.【答案】A。讲解: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所以本案应以个人犯罪论处。故本题选A。

3.【答案】A。讲解:《民通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户籍所在地为住所。”故本题选A。

4.【答案】C。讲解:《民法通则》第140条对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统一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本案中,刘文向李玉写催款信即提出还款要求。因为李玉在2月10日收到这封信。说明其已知道李文的还款要求,诉讼时应在此时中断。故本题选C。

5.【答案】D。讲解:题中甲是为了获得证据而对乙施以暴力,显然是故意而非过失,所以首先可以排除选项C。另据我国法律规定,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因此题中“侦查人员甲……对乙施以暴力”,不是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只符合故意伤害罪。故本题选D。

云南公务员法律知识试题(二)

1.在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是指( )。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 D.纪律检查委员会

2.某厂开发一种新型节能炉具,先后制造出10件样品,后样品中有6件丢失。后来某户居民的燃气罐发生爆炸,查明原因是使用了某厂丢失的6件样品炉具中的一件,而该炉具存在重大缺陷。该户居民要求某厂赔偿损失,某厂不同意赔偿,下列理由中哪一个最能支持某厂立场?( )

A.该炉具尚未投入流通

B.该户居民如何得到炉具的事实不清

C.该户居民偷盗样品,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其自负

D.该户居民应向提供给其炉具的人索赔

3.对累犯从重处罚的刑罚制度,体现了我国刑法的下列哪项原则?( )

A.罪刑法定原则 B.罪刑相适应原则

C.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D.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4.赌博犯张某于某日在王某家赌博,汪某将身边的8000元现金都输给了张某,王某十分气恼,欲向张某要回8000元现金,张不同意。于是,王某就动手去强,张某为了不使8000元钱被抢回,将王某打伤。张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事后防卫 D.不属于正当防卫

云南公务员法律知识试题答案

1.【答案】B。讲解:我国《宪法》第1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故本题选B。

2.【答案】B。讲解: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向境外机构或组织非法提供国家秘密,而泄露国家秘密罪则不以明知是境外机构为前提。本题中,林某故意向境外机构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绝密,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故本题选B。

3.【答案】A。讲解:见《产品质量法》第29条。该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故本题选A。

4.【答案】B。讲解:累犯,是针对受过刑法处罚,已进行过必要法制教育的劳动改造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5年内仍不悔改,又犯性质比较严重的罪,表明其主观恶性甚深、人身危害性甚大、改造较难,从重处罚正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故本题选B。

5.【答案】D。讲解:由上题所引条文可知,正当防卫须以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为前提,而赌债属于非法债务,因此不适用正当防卫制度。故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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