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胜高考网 > 公务员 > 公共基础知识 >

云南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习题及答案

时间: 焯杰2 公共基础知识

  云南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习题(一)

  C.企业破产会使银行的呆账大量增加,可能会引发金融危机

  D.亏损企业的厂长、经理坚决阻止对他们管理的企业实施破产

  2.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规定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数额由哪一机关规定?( )。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的厅、局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

  3.李某在某菜市场卖菜时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计量器具,被计量检查员张某在例行检查时发现。张某与李某为邻居,两人一直不合,于是张某借此机会在法定的处罚幅度内对李某进行了过重的罚款。此行政行为主要违反了行政法的哪一项原则?( )

  A.责任行政原则 B.行政合法性原则

  C.行政合理性原则 D.行政客观性原则

  4.下列哪种情形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

  A.某县新建的批发市场进行招商,由于地段好,客流量大,所以本地商户蜂拥而上,某外地商户李某出价高所以抢得一个较好的摊位,令本地人恼火万分,他们唆使工商局工作人员陈某以不按时交纳管理费为名,强行将摊位的执照摘走

  B.某市居民李某向市检察院举报本市公安局长陈某收受贿赂草菅人命,结果检察院检查人员段某为徇私情,将举报人的情况透露给陈某,导致李某被打击报复,造成二级残废

  C.某事消协接到消费者举报某市场大量批发注水肉,遂组织工作人员将该市场封闭,结果造成无辜商户李某经济损失20余万元

  D.某国有企业工人李某在日常作业中受工伤,按规定应得抚恤金5万元,但该企业以经营效益不好为由拒绝支付该笔款项

  5.某甲17周岁,已参加工作,有固定收入,某日因某甲在街上寻衅滋事,将某乙打伤,某乙要求赔偿医药费,对此下列表述哪些不正确?( )

  A.某甲的父母必须承担赔偿医药费的义务

  B.某甲的父母无须承担赔偿医药费的义务

  C.某甲的父母可以选择是否替某甲赔偿医药费

  D.某甲的父母如赔偿了医药费,则对某甲有追偿权

  云南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习题答案

  1.【答案】A。解析:企业破产不仅不会使国有资产流失,还减轻了国家和政府的负担;长期严重亏损、资不抵债的企业托欠银行的账本来也就是呆账坏账了,破产反而可以重新进行资产评估,所以B、C项的分析都是错误的,可排除。D项将企业不破产的社会现象归之于个人原因不正确。只有A项破产会导致社会不稳定是企业难以破产的主因。故本题选A。

  2.【答案】C。解析:《行政处罚法》第1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立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依照该规定。故本题选C。

  3.【答案】C。解析: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责任行政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责任行政原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必须对自己所实施的行政活动承担责任,整个行政活动应处于一种负责任的状态,不允许行政机关只实施行政活动,而可以对自己的行为不承担责任。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法律。其主要内容包括:行政活动只能在法定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必须证据充分,不能超越法定权限,必须符合法定程序。行政合理性盐泽是指行政行为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其内容主要包括: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目的的;必须具有合理的动机;必须考虑相关的因素;必须符合公正法则。本题中张某执行职务时发现了李某的违法行为,并处于职权对其在法定的处罚幅度内对其进行了处罚,其行为并未违反行政合法性原则。但是张某在执行法律的同时公报私仇,对李某处以过重的处罚,违反了行政合理性原则关于合理动机和公正法则的要求。故本题选C。

  4.【答案】A。解析: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本题中A项属于第1款规定的情形;B项中,陈某的行为并不代表检察院的意志,是徇私枉法的个人行为,属于刑法的调整范围;C项中,由于消协不是行政机关,所以虽然李某的经营自主权被侵犯,却不能通过行政诉讼的途径予以解决;D项中,国有企业不是行政机关,虽然抚恤金的截留违反法律规定,但却只能由劳动法来规范,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故本题选A。

  5.【答案】A。解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是监护人,同时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题中甲17周岁,已参加工作,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本题选A。

  云南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习题(二)

  1.人们常说司法腐败是最可怕的腐败,这主要是基于以下的哪一点?( )

  A.司法人员执法犯法,影响最大

  B.司法人员知法懂法,更容易钻法律的空子

  C.司法途径是保护人权、解决纠纷、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

  D.司法是权利的中心,司法腐败将带来社会整体的倒塌

  2.王某是一个汽车修配厂的车间工人,由于家境贫寒,心理失衡,欲报复社会。2002年2月某日晚上在亲戚家喝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汽车上了路,借着酒性接连撞伤行人数人,在其他行人呼喊、阻拦下仍然不停车,继续开车撞人,结果撞上路边电话亭,店主受重伤,王某本人也受伤。该案中,王某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

  A.不构成犯罪 B.交通肇事罪 C.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重大责任事故罪

  3.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必须为被告指定辩护人的是( )。

  A.被告在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

  B.被告经证实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

  C.被告具有外国国籍的

  D.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4.人民法院对下列哪些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

  A.男青年甲与女青年乙情投意合准备结婚;女青年乙的家里反对,其兄到甲家中闹事,并将甲打成轻伤。为此,甲向法院提起起诉

  B.李某和张某系聋哑人,两人共同在公共汽车上偷窃他人的钱包时被当场抓住,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起诉

  C.赵某和罗某系邻居。两人常因日常小事纠纷不断。某日,两人又起纠纷,争吵中罗某抄起木棍,打在赵某头上,致使其严重脑震荡。赵某受伤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认为本案系邻里纠纷,以民事调解为宜,故不予立案。赵某不服将本案诉至法院

  D.贾某欲购买电视机但钱不够,忽然看见一妇女从银行取钱出来,遂趁其不备将其钱包夺走,后被群众抓住送往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本案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提出公诉。法院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遂聚顶适用简易程序,并书面通知检察机关

  5.赵某向甲行政机关申请某项行政许可,下列关于甲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的说法,哪项是不正确的?( )

  A.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甲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作出决定

  B.如果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甲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C.如果甲行政机关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决定,经甲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D.如果办理该行政许可的期限需要延长的,甲行政机关无须告知赵某延长期限的理由

  云南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习题答案

  1.【答案】C。解析:不能主观地说司法腐败的影响最大或说司法是权利的中心,除了司法人员,也还有其他的人知法懂法,会钻法律的空子,可见A、B、D的说法都有明显的漏洞,只有C项正确。故本题选C。

  2.【答案】C。解析:该题易错误地认为王某构成交通肇事罪。本题所述情形之所以不是交通肇事罪,而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不同,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本题中,王某的主观心理状态应认定为故意,王某不顾社会的公共安全,酗酒违章驾车,不计后果,因而发生严重后果,所以应认定王某触犯的罪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本题选C。

  3.【答案】A 。解析:《刑诉法解释》第36条的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本条规定本题应选A项。故本题选A。

  4.【答案】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74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一)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三)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选项A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情形,故可以适用简易程序。选项C虽属于自诉案件中第(三)种情况,但不属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故应排除。选项B尽管属于可适用简易程序案件中第(三)项内容,但依据《刑诉法解释》第22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案件,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一)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二)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三)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四)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五)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故也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刑诉法解释》第218条规定:“对于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时没有建议适用简易程序,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74条第(1)项规定,拟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书面征求人民检察院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同意并移送全案卷宗和证据材料后,应当适用简易程序。”D项属于第174条第(1)项规定的情况,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但须检察院同意。所以选项D中法院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排除。故本题选A。

  5.【答案】D。解析:《行政许可法》第42条规定,除乐意当场作出行政许可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所以A、B、C项的说法都是正确的,D项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故本题选D。

云南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习题及答案相关

77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