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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简章

时间: 泽璇 高考资讯

宁波工程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结合我校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我校在2023年继续组织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宁波工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

第一条 学校校名:宁波工程学院,院校国标代码11058,浙江省代码0028。

第二条 办学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

第三条 学校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四条 学校是由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创办于1983年,是原联邦德国援建我国的四所应用型高校之一。学校坚持应用型办学定位与建设国内一流应用型大学办学目标,积极探索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特色发展之路。2010年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实施高校,2015年成为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高校,2016年入选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首批建设高校,2021年成功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探索实施“科教产教双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有应用研究能力和应用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第五条 招生计划及选考科目

总计划数为30名,详见下表。

第六条 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有一定特长的高中毕业生(包括往届生)。

1. 中学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各科成绩:A等2门及以上或者A等与B等之和5门及以上,其余D等及以上。认可往届生高中学考成绩,凡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以及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科目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

考生的高中学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

2. 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不低于P等。

第七条 报名方式

所有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并上传书面申请材料。考生在建筑学和工业设计两个专业中只能选择一个专业进行报名,不能兼报。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宁波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点击“‘三位一体’报名入口”,根据网上提示的“三位一体”报名流程进行报名,填写并提交《宁波工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申请表。

2.在线上传材料

申请人所有材料需以扫描件或照片(JPG或PN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3M)上传至报名系统,上传文件内容要清晰可见,篇幅完整,缺损、模糊等无法辨认真伪的扫描件不予认可。上传材料后无须再寄送纸质材料。

材料包括:

(1)《宁波工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需本人签名、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可使用临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不能代替);

(3)个人陈述手写稿:着重突出学科特长、专业素养或创新潜质等方面的内容,要求考生本人手书(不接受电脑打印件),字数控制在700~900字左右。

上述材料凡是未签名、未盖章、未按要求上传、系统未最终提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第八条 选拔程序

1.书面评审:宁波工程学院“三位一体”考试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

2.确定入围综合测试考生名单: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未达到报考专业计划数的10倍时,该专业考生全部入围综合测试名单;达到或超过报考专业计划数的10倍时,按照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同分考生一并入围。

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排名计算方法如下:A等计分换算分两类,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A等计15分,其余科目A等计10分;其它等级计分换算不分类,B等计5分,C等计3分,D等不计分。往届生技术等第取信息技术或通用技术等级较高者。

书面评审结果通知将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的“三位一体”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3.综合测试:建筑学专业和工业设计专业的综合测试均为静物素描。

4.确定入围考生名单:综合测试结束后,各专业按计划数与入围数1:5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第九条 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进行。考生在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须将宁波工程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入围专业一致,符合选考科目范围,高考成绩需达到普通类一段线(含)以上。未满足条件的报考无效,不予录取。

2.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学校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

3.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换算:A等计分换算分两类,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A等计15分,其余科目A等计10分;其它等级计分换算不分类,B等计5分,C等计3分,D等不计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4.专业录取规则:学校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成绩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按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

5.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各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各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6.“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若需转专业依据宁波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与普通录取学生相同。

7.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一律转入普高统招计划。

8.我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条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材料上传时间:2023年3月1日9:00~3月11日16:30;

2.学校材料评审时间:3月14日~3月23日;

3.书面评审结果与入围测试考生名单查询、缴纳考务费:3月28日~4月6日;

4.综合测试准考证打印:4月10日~4月14日;

5.学院综合测试时间:4月15日~4月16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6.综合测试成绩查询及入围名单公示时间:4月18日~4月19日(以具体通知为准),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

1.报名考务费:通过书面审核且入围综合测试的考生缴纳报名考务费140元,交费办法另行通知。考生所交报名考务费一律不退。

2.学费:执行浙江省、宁波市教育和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与普通高考录取的相同专业一致,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缴学费。

第十二条 身体条件:要求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学历与学位: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获得培养方案的各类学分,思想品德、体测合格,准予毕业的,将获得学校颁发的宁波工程学院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相应的普通本科学历,并实行教育部高校学历文凭电子注册。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学校授予学士学位并发给学位证书。

第十四条 监督机制

1.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选拔录取工作,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4-87610980。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宁波工程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宁波工程学院口碑如何

学校环境很不错而且新开的校区环境设施都很好老师基本都很好,我就读的是汉语言文学专业。老师都非常专业,古代文学,当代文学等等专业课的讲解都非常到位,让学生学到了很多。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大,环境优美,树木郁郁葱葱,学校基础设施较为完备,寝室有独立卫浴,教学楼有独立电梯,各实验室实验设施先进。学校以知行合一为校训,人文环境好。

师资力量较雄厚,教学水平也很好。汉语言文学专业,老师教学素质较高,知识储备丰富,课堂教学生动有趣,形式多样,学生积极好学,课堂气氛十分活跃,到课率极高。

学校招生的特殊性

即将参加高考的考生要注意,宁波工程学院在浙江省是本科一批招生,结合自_年起,浙江省高考不再区分文、理科,所以取消了录取批次,将录取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实行分段录取。我们可以称宁波工程学院为一本院校。

另外,宁波工程学院也有在除浙江省外的其他省份是本科二批招生的情况存在。

重点学科专业

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

土木工程

省高校重点学科(6个):

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技术应用、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学、化学工艺、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校级精品课程(12个):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计算机科学导论、应用化工热力学、化工原理、流体力学、大学英语、商务英语、材料力学、线性代数、线性代数、电路、写作、汽车电控技术

宁波工程学院排名

名次学校名称全国排名办学层次
1浙江大学4世界一流大学
2宁波大学75中国高水平大学
3浙江工业大学84中国高水平大学
4浙江师范大学86中国高水平大学
5杭州电子科技大学91中国高水平大学
6浙江工商大学134中国高水平大学
7浙江理工大学139区域一流大学
8杭州师范大学153区域一流大学
9浙江农林大学191区域一流大学
10温州大学198区域一流大学
11浙江财经大学215区域一流大学
12中国计量大学220区域一流大学
13台州学院232区域一流大学
14浙江海洋大学270区域一流大学
15浙江科技学院296区域高水平大学
16绍兴文理学院332区域一流大学
17嘉兴学院350区域知名大学
18浙江万里学院357区域知名大学
19宁波工程学院362区域知名大学
20湖州师范学院402区域知名大学
2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430区域知名大学
22衢州学院464区域知名大学
23丽水学院483区域知名大学
24浙大城市学院585区域知名大学
25浙大宁波理工学院600区域知名大学

温州医科大学170中国高水平大学

浙江中医药大学220中国高水平大学

中国美术学院230中国一流大学

浙江外国语学院410区域一流大学

浙江传媒学院470区域一流大学

浙江警察学院540区域高水平大学

浙江音乐学院580区域知名大学

杭州医学院600区域知名大学

西湖大学
世界高水平大学
108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