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胜高考网 > 会计类 > 会计证 > 资讯 >

2017初级会计实务高频考点

时间: 思晴2 资讯

  2017初级会计实务高频考点(一):应交税费概述

  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所得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

  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而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增值税概述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按照我国增值税法的规定,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进口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将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价值中已含的税款,在购置当期全部一次扣除。2008年,我国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现了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自2012年起,我国部分地区实施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在税收征管上,从世界各国来看,一般都实行凭购物发票进行抵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即进项税额),可从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即销项税额)中抵扣。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通常包括: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一般纳税人的账务处理

  1.采购商品和接受应税劳务

  借:材料采购

  原材料

  固定资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规定的扣除率(7%)计算进项税额。

  2.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不含自然灾害造成的)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

  购进货物改变用途通常是指购进货物在没有进行任何加工的情况下,对内改变用途的行为,如企业下属医务室等福利部门领用原材料等。

  3.销售物资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4.视同销售行为

  视同销售需要交纳增值税的事项:①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②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等。

  5.出口退税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6.交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购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生的增值税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的账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不含税销售额和规定的增值税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不享有进项税额的抵扣权,其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直接计人有关货物或劳务的成本。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专栏。

  企业购人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比照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处理,发生的增值税计入材料采购成本。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在我国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行业为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规定,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计税依据原则上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

  1.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2.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应交消费税

  (一)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是指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按其流转额交纳的一种税。消费税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征收方法。

  (二)应交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核算应交消费税的发生、交纳情况。

  1.销售应税消费品

  应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一般应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①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②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应按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4.进口应税消费品

  企业进口应税物资在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应交营业税

  (一)营业税概述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流转税。不包括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

  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二)应交营业税的账务处理

  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

  企业出售不动产时,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实际交纳营业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应交的营业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应交营业税,不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直接计入营业税费。

  其他应交税费

  (一)应交资源税

  资源税是对我国境内开采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企业对外销售应税产品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应缴纳的资源税,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二)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

  (三)应交教育费附加

  企业按应交流转税的一定比例计算交纳。

  (四)应交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指在我国境内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即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土地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其中最低税率为30%,最高税率为60%。

  根据企业对房地产核算方法不同,企业应交土地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也有所区别:

  企业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

  借:银行存款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无形资产

  营业外收入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房地产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交纳土地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五)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额计算交纳;房产出租的,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矿产资源补偿费是对在我国领域和管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而征收的费用。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计征,由采矿人交纳。

  企业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或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税、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科目。特别注意,企业应交的印花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六)应交个人所得税

  企业按规定计算的代扣代交的职工个人所得税,记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1)代扣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交纳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017初级会计实务高频考点(二):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计提、结算、使用等情况。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义务、辞退福利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1.职工薪酬确认的原则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除辞退福利外的应付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职工薪酬的确认和计量

  (1)货币性职工薪酬

  ①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中,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②职工福利费:企业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

  ③国家规定计提标准的职工薪酬:对于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中,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④短期带薪缺勤:是指职工虽然缺勤但企业仍向其支付报酬的安排,包括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

  a.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可结转下期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了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

  2017初级会计实务高频考点(三):职工薪酬的内容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提示】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1.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

  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2.带薪缺勤,是指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

  3.利润分享计划,是指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供薪酬的协议。

  4.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归为此类)

  5.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6.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猜你感兴趣:

1.2017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归纳

2.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必备知识点

3.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复习笔记

4.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基础考点

5.2017会计初级职称初级会计实务模拟试题带答案

96497